原标题:山西专精特新办理 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专精特新申报条件 补助办理条件周期费用
一、什么是专精特新?
“专”:专业化(主营业务专注专业)。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备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其产品和服务在产业链某个环节中处于优势地位,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优质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精”:精细化(经营管理精细高效)。企业经营管理精细高效,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精细高效的制度、流程和体系,实现了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精细化,形成核心竞 争力,其产品或者服务品质精良。
“特”:特色化(产品服务独具特色)。企业针对特定市场或者特定消费群体,利用特色资源、传统技艺、地域文化或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研制生产或者 提供独具特色的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特点,有较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新”:创新性(创新能力成果显著)。企业创新能力成效显著,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企业产品或者服务属于新经济、新产业领域或新技术、新工艺、新 创意、新模式等方面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应用前景广阔,具备较高技术含量或附加值,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专精特新”企业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
山西专精特新办理联系:19935563925
二、专精特新政策支持
2011 年,工信部在《“十二五”中小企业规划》中首次提出“将‘专精特新’作为中小企业转 型升级的重要途径。
2013年,工信部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函〔2013〕264号),提出“把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基本原则之一;把‘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作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把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的集聚发展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着力点”。
2018年,工信部印发《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381号),计划利用三年时间(2018-2020年),培育6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其在创新能力、国际市场开拓、经营管理水平、智能转型等方面得到提升发展。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强调“要发挥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必须走‘专精特新’的发展之路”。
2020年,十七部门印发《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明确完善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机制。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
2021 年 7 月 3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召开,首次提到了“发展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中小企业”,并将“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升至国家层面。此次会议首次将“专 精特新”和“补链强链”“卡脖子”联系在一起。
山西省
1.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依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建一〔2018〕113号)
2.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中小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晋政办发〔2019〕87号)
综改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25万元。
依据: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扶持办法
三、专精特新发展意义
一是聚焦财税支持。年底前中央财政安排不少于 30 亿元,支持 1300 家左右“小巨人”企业,开展税收服务“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确保税费政策应享尽享。
二是聚焦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打造专属信贷产品, 鼓励保险机构提供信用保险服务,国家开发银行为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金融支持。
三是聚焦资本市场支持,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广设立“专精特新”专板,探索为“专精 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开辟绿色通道。
四是聚焦产业链协同,推荐 “小巨人”企业参与重点产品和工艺“一条龙”示范应用, 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实施一批工程化应用验证项目,向大型骨干企业定向推荐“小 巨人”企业及产品。
五是聚焦创新能力提升,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先参与新培育的制造业 创新中心建设,推动产学研供需双向“揭榜”,加强知识产权、公益性节能诊断、计量技术 等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对“小巨人”企业减半收取非强制测试认证服务费。
六是聚焦数字化转型,打造一批数字化标杆企业,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进园区活动,为不 少于 10 万家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和解决方案。
七是聚焦人才支持,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推动各地建设一批工程师协 同创新中心、专家志愿服务团或服务站。
八是聚焦市场开拓,在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设 计“专精特新”展区,开展中小企业跨境撮合活动,为“小巨人”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支 持。
九是聚焦精准服务,建设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移动端,为“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定制专属服务包,举办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峰论坛。
十是聚焦地方助企,为每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一名服务专员,一企一策,精准 培育,引导地方创造性提出实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务实举措。
四、专精特新认定条件
梯度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报
1.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提出申请,并作出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2.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送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4.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奖励企业名单
参评优质中小企业应在山西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须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行业分类上,以工业制造企业为主,兼顾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
烟草业、娱乐业、房地产、住宿及餐饮、批发零售业、租赁及商业服务业不能做。
工业企业结合企业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体认定条件
1.知识产权1项以上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3%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15%以上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75%以下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
直通车条件
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认定周期:认定时间5月份;结果公示7月份;补贴下发认定通过后第二年(以实际下发通知为准)
五、打分
①创新型打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B.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
E.无(0分)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5%以上(20分)
B.3%-5%(15分)
C.2%-3%(10分)
D.1%-2%(5分)
E.1%以下(0分)
(二)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
A.15%以上(20分)
B.10%-15%(15分)
C.5%-10%(10分)
D.0%-5%(5分)
E.0%以下(0分)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
A.55%以下(10分)
B.55%-75%(5分)
C.75%以上(0分)
(三)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
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B.属于其他领域(5分)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70%以上(20分)
B.60%-70%(15分)
C.55%-60%(10分)
D.50%-55%(5分)
E.50%以下(0分)
②专精特新打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 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由山西省自主设定)
9.属于本省重点产业领域(满分10分,满足任一条件得10分)
A.属于我省“十四五”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B.属于我省10大重点产业链或各市确定的重点产业链“链主”“链核”“链上”企业或为其配套的企业;
C.属于国家、省、市认定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企业或属于省级十大重点专业镇相关企业;
D.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属于重点帮扶县省级龙头企业;
10.企业品牌情况(满分3分,满足任一条件得3分)
A.企业具有品牌培育理念,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
B.企业获得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等省、市级及以上地方特色称号,拥有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研制生产的产品;企业拥有独特、独有的工艺、技术、配方的专有技术,或拥有具备地方特色属性的产品;
11.创新生产经营情况(满分2分,满足任一条件得2分)
A.企业(含技术、装备、产品)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低碳试点示范;
B.近三年获得“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山西省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企业。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2.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3.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4.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5.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③小巨人打分
一、专业化指标
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3 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二、精细化指标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 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特色化指标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 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 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二)创新直通条件。
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 强企业组名单。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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