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精特新企业的定义和特征
专精特新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是国家培育优质中小企业的重点对象。专精特新企业的定义和特征如下:
专业化:指企业专注于某个产业链环节或产品,并深入耕耘,形成专业化的技术、工艺、产品、服务等,具有明显的专业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精细化:指企业在生产、管理和服务方面都精益求精,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提供精良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具有高效的运营能力和客户满意度。
特色化:指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独有性和独家生产的特点,满足特定的市场需求和消费偏好,具有鲜明的特色和差异化优势。
新颖化:指企业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附加值和经济、社会效益。
二、专精特新企业的价值和意义
专精特新企业是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典型代表,也是国家培育优质中小企业的重点对象。专精特新企业的价值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专精特新企业在产业链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为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提供了支撑。专精特新企业的主导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为经济增长提供了动力。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效益也较高,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质量和效率。
对社会进步的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专精特新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特色性,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体验。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成果也为社会进步和文明提升提供了支持。
对环境保护的负责:专精特新企业在实现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承担了责任。专精特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注重节能减排,遵循循环经济的原则,实现了资源的高效利用。专精特新企业在产品或服务方面也注重环境友好,为保护生态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贡献。
三、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条件和标准
专精特新企业要想获得国家的认定和支持,需要满足一定的申报条件和标准,具体如下: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需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即按照企业所属行业的规模标准,分别划分为微型、小型、中型企业。申报企业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企业主导产品或服务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
企业主导产品或服务属于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即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装备、电力装备;
企业主导产品或服务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
企业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
企业主导产品或服务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申报标准: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具体如下:
专业化指标: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精细化指标: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近2年平均每百万元营业收入的研发投入不低于1.5万元,近2年平均每百万元营业收入的利润总额不低于5万元;
特色化指标:企业主导产品或服务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独有性和独家生产的特点,近2年主导产品或服务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近2年平均每百万元营业收入的利润总额不低于10万元;
新颖化指标: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或以上,或者拥有自主品牌1个或以上,或者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1项或以上,或者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1项或以上;
链接指标:企业主导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装备制造业等领域,或者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者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品质指标:企业近2年产品生产执行国际标准或行业标准,近2年产品合格率不低于98%,近2年客户投诉率不高于2%。
四、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流程和方式
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流程和方式如下:
第一步:登录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me.gov.cn/),填写《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所在地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第三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国家中小企业局。
第四步:国家中小企业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公示名单,无异议后颁发证书。
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方式有两种:
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和标准的中小企业,可自行登录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填写申报表,上传证明材料,进行自主申报。
推荐申报:符合申报条件和标准的中小企业,也可通过所在地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技部门、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的推荐,进行推荐申报。
五、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材料和注意事项
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基本信息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
经济效益材料:包括近两年的财务报表、税务证明、银行证明等;
专业化程度材料:包括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证明、主导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证明、有效发明专利证书、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认证证书等;
创新能力材料:包括近两年的研发投入证明、自主品牌证书、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认证证书等;
经营管理材料:包括近两年的产品生产执行国际标准或行业标准证明、产品合格率证明、客户投诉率证明等;
其他相关材料:包括主导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的证明、主导产品或服务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的证明、主导产品或服务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的证明等。
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申报企业应按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表》的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虚假、夸大或隐瞒。
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税务证明、专利证书、品牌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市场占有率证明等。
申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审核、评审和监督,如有变更或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和认定总结和展望
专精特新企业是国家培育优质中小企业的重点对象,也是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典型代表。专精特新企业要想获得国家的认定和支持,需要满足一定的申报条件和标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申报和推荐。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和认定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中小企业、相关部门和专家等多方的参与和配合,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和认定是一项有益的活动,能够激励中小企业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实现高质量发展。
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和认定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中小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自身的条件和水平,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程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和认定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中小企业根据外部的市场环境,不断调整自身的目标和策略,不断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不断创新自身的产品或服务。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和认定还是一个开放的过程,需要中小企业根据内外部的资源条件,不断整合和利用资源,不断拓展合作的空间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