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三季度经济与投资形势
(一)总体经济形势
前三季度经济稳中向好,各行业生产供给稳定增长。消费规模扩大,消费需求总体延续恢复态势。有效投资规模稳步扩大。进口和出口保持稳定增长,国际循环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动能加快成长,重点产业投资增长较快,新质生产力不断培育壮大。
(二)国内生产总值(GDP)
前三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4.8%,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分别为3.4%、5.4%、4.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6%、41.5%、53.9%,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6.1%、38.0%和55.9%。
前三季度
GDP情况
增加值同比
增长(%)
对经济增长的
贡献率(%)
产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
第一产业
3.4
4.6
6.1
第二产业
5.4
41.5
38.0
第三产业
4.7
53.9
55.9
第三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4.6%。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分别为3.2%、4.6%、4.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2%、37.2%、56.6%,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8.1%、37.5%和54.4%。
前三季度
GDP情况
增加值同比
增长(%)
对经济增长的
贡献率(%)
产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
第一产业
3.2
6.2
8.1
第二产业
4.6
37.2
37.5
第三产业
4.8
56.6
54.4
第三季度GDP环比增长0.9%。环比增速连续九个季度正增长,经济保持平稳向好态势。
(三)固定资产投资形势
前三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3.4%;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7%。9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环比增长0.65%。
分领域看,基础设施(不含热、电、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同比增长4.1%,制造业投资增长9.2%,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0.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3%,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2.3%,第三产业投资下降0.7%。
分地区看,东部同比增长2.5%,中部同比增长4.5%,西部同比增长1.0%,东北同比增长3.8%。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企业投资同比增长3.3%,港澳台企业投资增长6.9%,外商企业投资下降19.1%。
民间投资下降0.2%;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增长6.4%。
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0.0%。其中: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9.4%,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11.4%。
(四)房地产投资形势
1—9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0.1%。其中,住宅投资同比下降10.5%。
房屋施工面积下降12.2%。其中:住宅施工面积下降12.7%。
房屋新开工面积下降22.2%。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下降22.4%。
房屋竣工面积下降24.4%。其中:住宅竣工面积下降23.9%。
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7.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9.2%。
新建商品房销售额同比下降22.7%,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4.0%。
二、当前政府投资情况通报
2024年截止9月底,近6万亿元的政府投资绝大部分已经落实到具体项目,目前正在加快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其中:
7000亿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已经下达,目前项目开工率是58%。
1万亿元的超长期特别国债里用于“两重”建设的7000亿元也全部下达到项目,项目开工率是50%。
用于项目建设的3.12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9月底统计已发行2.83万亿元,发行率是90%,开工率是85%。
去年四季度增发的1万亿元国债,所有项目到今年6月底已经全部开工,目前已经完成投资7700亿元。
三、2024年四季度一揽子增量政策
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全面客观冷静看待当前经济形势,要抓住重点、主动作为,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出增量政策,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在进一步促进投资方面,要发行使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要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实施有力度的降息。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要努力提振资本市场,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要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稳步推进公募基金改革,研究出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政策措施。
在进一步促进消费方面,要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培育新型消费业态。要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产业,抓紧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要加大引资稳资力度,抓紧推进和实施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等改革措施。
10月以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分别于10月8日、12日、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相关领导介绍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相关情况。各部委介绍的情况各有侧重也融合衔接。这里对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内需
一是加大对特定群体的支持力度。结合“两新”推动大宗商品消费持续扩大。扩大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等。
二是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和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续建基础设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地下管网建设、城市更新等领域增量资金需求较大。明年要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并优化投向。
三是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10月底完成今年剩余约2900亿的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的发行工作。抓紧研究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和比例,尽快出台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的具体改革举措。研究开展项目审核自主权试点。
四是提前谋划并下达明年部分“两重”建设项目清单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0月底,按程序提前下达1000亿元“两重”建设项目清单和10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优先支持一批城市更新重点项目。重点支持城市燃气、排水等地下管网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
五是推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中,尚未开工的409个项目尽快开工建设。102项重大工程涉及到的5100个具体项目,92%的项目到目前已经开工或者建成。
(二)促进房地产平稳发展
首先,加大“白名单”项目融资的支持力度。主要包括:
一是“应进尽进”。把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的条件已经具备。今后符合“白名单”标准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均应该按照“白名单”管理。
二是“应贷尽贷”。提高审批和放款效率,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进入“白名单”的项目,商业银行要做到“应贷尽贷”。
三是“能早尽早”。商业银行可以将全部贷款提前发放至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加速贷款拨付。2024年底前,将“白名单”项目的信贷规模增加到4万亿。
其次,运用专项债券等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主要包括:
一是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
二是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
三是优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持方向,适当减少新建规模,支持地方更多通过消化存量房的方式来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
四是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
第三,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其中:重点支持对象包括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项目征收安置方案和资金大平衡方案要比较成熟,能确保项目能够顺利推进的。重点支持地级以上城市。主要政策包括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给予专项借款。允许地方发行政府专项债。给予税费优惠。商业银行根据项目评估还可以发放商业贷款。
第四,支持房地产的金融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降低存量房贷利率。预计平均下降0.5个百分点左右,大部分存量房贷将在10月25日完成批量调整,总体在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二是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至15%。目前,除北京、上海、深圳三个一线城市自主采取差异化安排外,全国绝大多数城市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15%。
三是将“金融16条”和经营性物业贷款政策延期到2026年底。
四是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
五是将人民银行提供的再贷款资金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100%。
六是允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向有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收购房企存量土地,人民银行提供必要的专项再贷款支持。
(三)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2024年以来,财政部已经安排了1.2万亿元债务限额支持地方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二是除每年继续在新增专项债限额中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债券用于支持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外,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
(四)加大助企帮扶力度
一是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二是2024年底还将有部分税费支持、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要到期。
三是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努力做到“应贷尽贷”。
(五)提振资本市场
主要是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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