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汽车购买商业险时,大家不难会发现免责条款中经常会有一条常见的规则,即发动机进水免责。近期,江苏省江宁开发区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进水免责”条款也有例外!
2020年10月底 ,乐某开着自己的新能源电车在路上兜风,因操作失误发生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鉴定,维修费用已远远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推定为全损。乐某想起自己爱车购买了保险,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果断拒绝并搬出了免责条款: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所产生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江苏省江宁开发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逯婷婷:
乐某的车辆是电车,电机和电池具备的就是发动机的功能,所以保险公司认为乐某的车辆符合保险合同当中“进水免责”这一条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乐某驾驶的车辆为纯电动汽车,与传统燃油车不一样,是由电机、电池、控制系统组成动力系统。可本案中的保险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纯电动汽车动力系统进水所导致的损失和费用不予赔偿的免责情形。
江苏省江宁开发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逯婷婷
按照《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履行说明和明确的告知义务,但保险公司无法对此举证。法院于是认定乐某的情况不适用该条免责条款。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乐某机动车损失保险金7.9万多元。保险公司不服判决,提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其实,除了“发动机进水免责”外,汽车商业险中还有不少免责条款,常见的包括玻璃单独破碎,盗窃、抢劫车辆造成损失等。对于新能源车而言,其主要价值就是电机、电池。不乏有些保险公司随意扩大解释关于发动机进水的免责条款,且不履行充分提示说明的义务,损害电动车车主的利益。
此外,在遇上暴雨等天气时,也经常发生发动机进水的情形,此时驾驶员的操作十分重要。江苏省江宁开发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逯婷婷
暴雨时,车辆有可能会出现涉水、被淹的情况。如果擅自操作打火,导致发动机二次进水,可能保险公司就会拒绝进行理赔。法官建议,如果车辆在雨天涉水,最好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由专业人员来进行下一步操作,避免承担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样,在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中,一定要按流程报警、报险,并保护好现场。
江苏省江宁开发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夏志阳:
《保险法》等都有明文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后是不能离开现场的,如果擅自逃离现场,保险公司同样可能也会对此拒赔。
(南京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