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芳 通讯员 房磊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即“两个规定”),8月31日,无棣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宣贯培训会议,滨州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科科长张延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东辉主持会议。

会上,张延辉向参加培训企业对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出指导性意见,史东辉对全县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孔令博对《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针对企业检查中常见的问题和企业进行了交流。
会议要求,全县各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要充分认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5号令、76号令的重要意义,严格贯彻落实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订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依法依规、配齐配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全面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动态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督。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通过抓住重点行业、关键产品、典型区域,推动“两个规定”落地见效。摸清监管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健全工作机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宣贯指导、发挥示范引领、强化督导检查、开展考核评比、规范档案整理,扎实推进“两个规定”工作的落实。
下一步,无棣县市场监管局将以75号、76号令宣贯落实为契机,持续加大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扎实推进75号、76号令落地见效,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产品质量股全体人员、质量发展股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所长及全县30余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强制性认证企业、大型销售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